长沙师范学院首页

规章制度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长沙师范学院校园小型维修 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 10:59 作者:后勤基建处


长师通〔2019〕37号


关于印发《长沙师范学院校园小型维修

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

《长沙师范学院校园小型维修工作管理规定》经学校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长沙师范学院

2019年4月30日


长沙师范学院校园小型维修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


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正常运行,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规范校园小型维修工作程序,促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维修范围及组织方式

1.小型维修是指学校为保证教学、科研、生活、办公正常运行,单项工程预算费用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维修项目,包括学校各类用房及其设施设备、市政给排水、市政设施设备、绿化及各类水、电、木、泥等维修项目,不含新建基建项目和尚在质保时间范围之内的项目。

2.小型维修项目不含学校工勤服务能解决的维修工程,是需外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的项目。小型维修项目不含单项工程10万(含)以上的项目,单项工程10万(含)以上的项目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并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相关程序另外立项招标。

3.年度小型维修工程由后勤部门在上年底分南、北校区各自打包在校内申请立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两个校区年度小型维修队伍,负责项目施工。

二、维修管理的工作职责

1.学校小型维修归口后勤部门负责。

2.项目使用部门负责维修项目申报,施工完成后参与验收确认。

3.后勤部门负责维修经费预算、现场施工管理、工期管理、造价控制、协调并组织施工验收。

4.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新增固定资产管理,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年度小型维修工程的招标、合同签订。

5.审计部门负责年度小型维修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审计,参与施工过程的询价、议价。

6.财务部门负责年度小型维修预算的下达、工程款支付审核。

7.后勤部门严格执行年度小型维修工程预算,确保结算总金额不超过维修合同金额的10%。

三、小型维修实施流程

1.立项申报

各部门针对需维修的项目填写《长沙师范学院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表》(附件1),对需维修内容进行如实清晰描述,并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后勤部门。

涉及新增固定资产的,需在申报完成后由申报单位将申请表复印件交由资产部门备案。

2.经费预算

每年11月中旬以前,各处室、二级学院申报下一年度拟修缮工程内容至后勤部门登记备案,后勤部门根据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表会同申请单位现场勘察,逐一审核确定修缮范围、内容、标准,汇总次年维修项目,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计部门根据后勤部门报送的年度小型维修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3.立项审核程序

每项小型维修项目的实施需由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填报《长沙师范学院小型维修项目审批单》(附件2)。根据维修项目预算,单个项目2万元(含)以内的需经后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实施;单个项目2万元到5万元(含)以内需经后勤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实施;单项5万元到10万元的需经校长签署意见。

未列入当年维修项目范围之内、10万元以下的紧急维修项目(是指对学校正常工作、教学、学生生活等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且必须在短时间内予以安排维修的项目)按小型维修申报要求及程序实施。10万元(含)以上的紧急维修项目按非小型维修项目另外立项办理。

4.计量与变更签证

项目立项审批完成后,由后勤部门下达《长沙师范学院小型维修项目审批单》(附件2)至维修单位、组织维修单位实施维修,并对维修工作进行现场管理与协调,对施工现场《小型维修项目经济签证单》(附件3)进行确认,并保存隐蔽工程影像资料,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维修内容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加维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因不确定因素造成项目内容变更,须按立项审核程序办理项目变更手续(填报附件2)。变更后项目总金额达到上一级审核标准的(具体标准见立项审核程序),则需要按照总金额对应的审核标准办理申报审批程序。

5.验收

所有维修完成后,后勤部门对维修项目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所有项目中凡需计入固定资产的项目需增加资产部门意见(附件4)。

6.结算与审核

小型维修工程项目据竣工验收单、结算复审及有效发票原则上每半年结算一次。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在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后勤部门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2份(一正一副),后勤部门应在1个月内完成结算初审,审计部门应在2个月内完成结算复审(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拖延除外),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将结算汇总交由后勤部门归档。严禁施工单位申报结算时高估冒算,结算送审金额超过审定金额15%以上部分,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审计费按超过审定金额15%以上部分的3%计取,在工程费用中扣除)。结算审计完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后,将结算汇总交由后勤基建处归档。

7.保修

防水维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其它维修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8.归档

后勤部门对维修项目进行资料归总存档(含电子版),包括立项文件、预算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审批单、工程量签证单、验收报告、结算书、审计报告等。

四、本规定从公布日起执行。


附件:1.长沙师范学院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表

2.长沙师范学院小型维修项目审批单(变更审批单)

3.长沙师范学院小型维修项目经济签证单

4.长沙师范学院小型维修项目验收单

5.工程会议签到表

附件1:

长沙师范学院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

(加盖公章)


申请联系人及电话


工程名称


估算金额


申请时间


施工时间要求


经费来源


维修改造内容

需写明申请维修改造原因、标的位置、施工部位等。

申请单位

部门负责人





签名:

年月日

申请单位

分管校领导





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长沙师范学院小型维修项目

(维修审批单、维修变更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报修部门


报修时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维修内容

(工程概况及施工方案)

工程概况(施工原因):

施工方案:

附件


结算依据

所有工程量由后勤基建处现场确认,具体结算依据《长沙师范学院2019年南/北校区维修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及该合同补充备忘录要求执行。

建设单位

现场工程师


造价咨询意见


项目负责人意见


后勤部门

负责人意见

(预算2万元及以下)


分管后勤部门

校领导意见

(预算2-5万元)


校长意见

(预算5-10万)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收



(盖章)

注:①本表一式2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适用于小型维修项目,工程总预算费用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申报。

②贵公司需在规定竣工日期前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若在约定时间内未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的,贵公司承诺,校方有权扣其该项目工程款30%作为工程违约金;对财产造成损失的,贵公司进行造价赔偿;工程逾期15天完工的,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维修合同,并纳入学校服务单位黑名单。

附件3:

长沙师范学院小型维修项目经济签证单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

施工单位


签证概算


签证内容:

附图及工程量计算式


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





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造价咨询意见:





年月日

后勤部门负责人意见(概算2万元及以下):




年  月  日

分管后勤校领导意见(概算2-5万元):




年  月  日

校长意见(概算5万元以上):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2份,签证完毕后,建设单位资料部、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4:

长沙师范学院小型维修项目验收单


工程名称


竣工日期


施工单位


验收日期


验收范围及数量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对工程的的质量评价

(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参加验收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




签名:

(盖章)

现场

工程师




签名:

造价咨询




签名:

项目

负责人




签名:

(盖章)

使用部门




签名:

(盖章)

资产

部门




签名:

(盖章)

注:如有新增资产,需资产部门验收并办理资产入账手续。

附件5:

工程会议签到表

工程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序号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